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(自治区职业病医院/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院)原新疆煤矿总医院,始建于1958年10月。2010年8月交由卫健委(原卫生厅)直属管理,更名为自治区职业病医院,是集医疗、教学、科研、预防、保健、康复于一体以职业病防治为特色的三级综合医院。医院系国家胸痛中心、自治区职业中毒应急处置专业队、自治区职业病诊断治疗质量控制中心、自治区卫健委职业病诊断鉴定技术委员会办事机构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(石河子大学公卫学院硕士生培养点)、实习医院、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。心脏中心(心内科、心胸外科)、创伤骨科中心(骨科)、断指再植中心(显微外科)、职业尘肺病治疗中心(职业病科)系我院重点特色专科。目前,作为自治区核辐射事件医学救援基地也在积极建设中。 医院为公益二类,主要职责任务:面向全区开展职业病临床诊疗工作,承担突发职业危害事故医疗救治任务;开展职业病防治医学研究,指导基层职业病诊疗工作;承担自治区职业病防治专业培训、公共卫生服务任务;面向社会开展综合医疗卫生服务。